临沂中院在全市政法机关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情况
5月20日,全市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召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清林通报了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情况。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法院立足自身职能,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权益保护。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加强行政审判监督。设立行政诉讼和解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处“官民”矛盾。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不得要求当事人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各基层法院按照收案数量比例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3个以上民商事速裁团队,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就地速裁。四是制定《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开展春季执行攻坚,全力解决群众难题。全面清理未结积案。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除因法定事由外,不存在长期未结执行案件。 截止5月15日,执结案件18766件,到位金额45亿元。执行完毕率及实际执行到位率均达到全省法院先进水平。做好市域重大项目涉执排查化解。对涉法涉诉遗留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失信联合惩戒、网络查控对接等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结合,需要依法查控财产的,尽快完成查封、扣押、冻结。缩短评估周期,评估结束后15日内启动拍卖,二拍流拍后15日内启动变卖程序。执行案款到账后30日内完成发放工作。
三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减轻群众诉累。升级诉讼服务场所。打破“柜台式”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自助诉讼服务站、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送达平台、保全平台等网上诉服平台,满足群众个性化司法需求,减轻当事人诉累。增设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依法免收诉讼费。调解成功后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在减半收取诉讼费的基础上依法适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开通服务热线和绿色通道。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事项转办、投诉建议等“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并且在案件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每个节点自动提取案件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方便诉讼群众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启用“一码通”绿色通道,律师凭“一码通”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简化律师来法院安检程序,提高律师参与诉讼效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下一步,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深度和力度,解民忧、暖民心,全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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