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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耄耋老人申请强制执行花甲老人赡养费,看执行法官如何破解......

来源: 时间: 2021-06-17 14:09:1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济阳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执行局对一起多年赡养纠纷案,经过大量的执行措施和释法说理,最终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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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92岁的耄耋老人付某某,育有一儿三女,现与儿子刘某某生活在一起,付某某要求三个女儿按判决书每月800余元给付赡养费,而三个女儿均为农村无业妇女,最小的女儿也已近花甲,三人均称刘某某以赡养母亲为借口,真实目的是让三人共同负担刘某某与母亲的生活费用,表示无力负担,要求轮流赡养。自2018年起我院多次就该赡养纠纷进行了调解和执行。鉴于三个女儿经济能力有限,且年龄较大,几年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强制措施以及调解多次斡旋其中,希望他们能念及亲情,合理安置老人,但双方均相持不下,一方坚持较高的赡养费用,一方坚持轮流赡养。执行干警往返付某某家中做工作达二十余次,经检察院、司法所、镇政府、村委干部、民间调解员共同研讨执行方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无法调解。执行局对小女儿采取措施拘留措施后,三个女儿仍坚持轮流赡养,拒不交付钱款,案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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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负责人王莹今年介入该纠纷后,用包容、细致又温暖的女性柔情,经过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终于让付某某在考虑了女儿们的经济负担能力后降低了赡养费数额。但大女儿仍固执已见,为切实解决问题,执行局决定对大女儿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送拘三日后,执行法官王莹和助理郭社教及时联系了付某的孙子及四个外孙子,让他们替自己的父母扛起应负的责任。最终,在强势的执行措施及血浓于水亲情顾及之下,一家8口人共同坐在了一起,达成了和解协议,三个女儿将一年的赡养费一次性过付给老人,历经三年之久的赡养纠纷终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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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民生赡养案件,济阳法院执行法官实行一案一策,灵活运用执行方案,真正做到有措施、有行动、有态度,不仅避免了矛盾激化,还及时采取亲情感化等手段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面对面、近距离进行法制教育,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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