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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车见旁边电动车未锁起贼心 男子被判拘役

来源: 时间: 2021-06-19 17:04:36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26日晚上20时30分许,被告人曾某陪同其妻子程某从袁州区某购物中心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曾某在取自己的电动车时,发现停放在自己电动车旁边的一辆欧派电动车未上地锁,且电源钥匙未拔,曾某遂起盗窃之意,先将自己的电动车交给妻子,尔后将电动车盗走放置在自己家的车库内。直至2021年4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另查明,被盗电动车已返还给被害人张某,被害人已对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

经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1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曾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盗窃财物已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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