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法院联动村委会坚持不懈促矛盾化解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当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善意文明执行,顺利执结一件历时近五个月的农村土地侵权纠纷案件,圆满的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1年,李某与黄骅市某村民委员会订立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该村西南部3000平方米土地,张某在李某承租土地的西南部垫土、建污水排放井,影响了李某对该承租土地的正常使用,李某多次找张某协调,要求其恢复土地原状,但张某对此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起诉至黄骅法院。黄骅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张某立即停止在李某承租土地上垫土、建污水排放井,恢复李某承租土地的原状。但张某在判决生效后迟迟没有履行义务,2021年1月4日,李某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文书送达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张某联系,张某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垫土、建污水排放井是合法的,早年间村委会就将其垫土和建污水排放井的土地租赁于他,所以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面对情绪激动的张某,执行干警耐心安抚并向其说道:“你说自己没有侵权,但是在审理阶段你并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在法院判决后也没有上诉,现在是执行阶段,如果再以这种理由来拒绝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将污水排放井和垫土清除,恢复土地原状。”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张某仍然无动于衷。期间,李某又多次催促执行干警,并表明自己坚决不退让的态度。
面对双方之间的尖锐矛盾,执行干警考虑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极有可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熟悉当地的社情民意,掌握信息较为全面,执行干警最终决定联合当地村委会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执行此案。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了该村的村委会负责人,与其沟通了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希望村委会能帮助法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村委会负责人当即表态支持。
随后,执行干警与村委会成员一起多次到当事人双方家中进行走访,为他们释法明理,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努力,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剑拔弩张的双方慢慢缓和了态度,并且一致同意先把污水排放井清除。
2021年4月,张某清除了污水排放井。但就后续清理工作,双方又因为清除垫土的范围与清除费用争执起来,谁也不让步,场面又陷入了僵局。面对这一新情况,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一直在沟通协调,争取为双方当事人化解心结。6月1日上午,执行干警与村委会人员带领双方当事人,顶着烈日来到现场,对李某承租的土地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明确了张某需要清除垫土的范围。看到执行干警与村委会人员为他们的事情这样不辞劳苦,李某深受感动,做出了让步,表示自己清除垫土,并且清除的费用由自己承担,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农村有不少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处理不慎,容易激化矛盾,进而成为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新隐患。法院干警在办理农村纠纷案件时更需要注重农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巧妙借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新农村贡献一份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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