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解决群众烦心事 打造平安罗庄新“枫”景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作为基层法院,罗庄法院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改变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推动、指引、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整合多元化解纷资源,凝聚诉源治理合力,着力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分流,力争纠纷源头治理解决。
集中调处
实现纠纷处置“一站式”全覆盖
2021年5月,某物业公司诉39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立案,使得应办理案件数量一日剧增。经核实了解,速裁团队当即主动联系了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得知业主与物业之间确实存有矛盾,导致多户业主因此拒交物业费。法官立即安排了调解时间,同时委派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法院的调解下其中有28户业主最后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剩余11户业主也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未进入诉讼程序。这正是罗庄法院把矛盾“请进来”集中解纷的一个缩影。
自实施诉调分案以来,各速裁团队主抓重点,着重分析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特点、问题。以“分类化解”为主要工作方法,对矛盾纠纷进行类型划分,对多发型、集中型、特殊型纠纷,进行集中调处,实现纠纷从发现到处置“一站式”全覆盖。今年以来,各速裁团队共调解成功案件368件。
联调互动
实现诉前调解多元共治大格局
在一起财产保险追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因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一方起诉到法院。考虑到事实相对清晰且标的额不大,法官联系调解员一起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颜先生以双方之间矛盾大为由,认为保险公司就是应该做出赔偿,自己不应该支付任何的赔偿,不接受作出的调解,也坚决不支付追偿款。法官拿出此类保险追偿的生效判决书,与调解员一起耐心释明相关法律,并解释了保险公司为什么向颜先生追偿这笔赔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颜先生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下,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审判团队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日常联络,由速裁团队向调解员提供法律支持,实现强化风险预警、个案处置和法律适用的信息交流,促进多数矛盾以非诉讼方式化解。并充分发挥“一站式”建设成果,实现诉前委托鉴定、在线音视频调解、组织庭前会议、协助送达等审判辅助功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今年,罗庄法院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全区矛盾调处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
司法确认
实现诉前调解“效力”对接
今年2月份,王先生被拖欠劳务费,到法院起诉,要求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负责人于先生支付劳务报酬。此案分配到速裁院团队后,团队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临近年关,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调解员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春节前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线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快速完成了司法确认程序,王先生在年前拿到劳务款,回家过了年。“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于涉及民生利益且适宜调解的纠纷,在诉前委派到相应的多元化调解中心由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对于物业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众型纠纷,充分发挥委派调解的示范作用,促进批量、有效化解纠纷。对于经委派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建立快速审查机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委派调解不成功,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材料,作为诉讼材料直接使用,线上将诉调案号直接生成民事案号,减少重复劳动。今年以来,共实现司法确认186件。
“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塞水不自其源,必复流。”诉源治理就要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为此,罗庄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尽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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