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水务工程质监站开展2020年度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检查
为规范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职,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按照《苏州市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检查办法》(苏市水质﹝2021﹞20号)要求,市水利水务工程质监站于5月上旬至中旬组织开展2020年度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最终结果通报并运用于当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
根据检查结果,各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总体履职情况较好,其中,太仓、常熟、昆山、吴江水利质监站被评为A级。各地在监督履职过程中存在不少工作亮点,常熟市编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指导性、实用性和便捷性;太仓市克服监督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力争每次监督检查做到精益化、精细化、精准化,所监督项目质量监督APP使用全覆盖;昆山市建设水利工程质安监信息化系统,实现监督检查规范化、内容标准化、数据可溯化;吴江区在建、完工项目监督档案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较好。
本次检查采取分组分片、交叉互检的形式,人员由苏州市和各市、区质量监督人员组成,出动检查人员37人次。共检查7家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2020年度6个竣工(完工)项目质量监督资料、7个在建项目质量监督资料,市、县两级质监人员还联合对7个在建项目开展质量巡查工作,发放质量监督检查意见7份。此次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存在“四个一”专项整治力度不够,质量监督APP使用未做到全覆盖,部分机构专职质监人员不足,未开展质量检测等主要问题;二是质量监督资料方面。存在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中缺少监督工作节点时序表,项目划分确认意见内容不完整或描述不规范,未核备围堰、脚手架等临时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核备不及时等主要问题;三是施工现场方面。存在临时工程验收不规范,施工“三检制”落实不到位,模板拼缝不严密、拆模后蜂窝麻面未及时处理,混凝土对拉螺栓孔封堵修补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成品保护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实现了以查促监、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目的,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责任意识,提升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总体履职水平,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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