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为全面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海门区公安局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规范停车两个专项整治任务,以深入开展“五大战役”、“百日行动”、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以及违停攻坚等专项整治为载体,掀起新一轮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优异成绩为全区不断提升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水平贡献交警力量。
自6月初区公安局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交警部门每天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着力查处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教育引导、媒体曝光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作用,及时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消除违法行为。
7月以来,全区公安交警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在做好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从各农村交警中队抽调精干警力,支援海门主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高频次、日常化的违法整治,提升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水平。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依法上牌登记、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二是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每天组织警力通过违停处罚、清障拖移、电话劝离等形式开展不间断整治;利用科技力量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加强夜间违停尤其是货运车辆夜间违停的整治力度,结合路面巡查和群众反映,进一步做好“僵尸车”清理。三是严查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警力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不礼让行人、闯禁区、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标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重型车辆违法开展专项整治。
交警提醒: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文明出行、有序停车”的理念,从我做起,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提升文明交通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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