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率先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 ┆ 时间: 2021-07-20 13:39:50
为进一步规范海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江海叙·又一季”农村公路品牌效应,加强产业农路、品质农路、美丽农路等高水平农路建设,全力打造农村交通助力沿江沿海风光带建设和服务乡村振兴样板,海门率先在全市六县区中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近年来,海门致力于建设“层次分明、品质示范、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高质量农村公路。本次出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正是以此为目标,从日常养护责任主体是否落实;管理机构、养护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养队伍是否建立;区镇管养考核办法是否落实;路田路宅分家是否到位;农路管养台账资料是否建立等方面对农村公路管养的考核工作进行了细化。考核办法中还明确提高了区财政对农村公路管养经费的补助标准,乡道提升为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提升为每年每公里5000元,补助金额较以往提高了近三倍。此外,还首次将“一镇一循环”线路整治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于重点整治的路段,经验收通过后,给予10万元/公里的补助。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海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此外,每季度检查考核的平均分将作为被检区镇在区委区政府相关考核中农路项目得分,真正做到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有效落实各区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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