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能动执行获认可 锦旗相赠表谢意
来源: ┆ 时间: 2021-08-02 17:40:44
为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院执行局心系群众利益,不断加大对涉及农村“三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村集体权益。近日,肥城市孙庄社区将一面写有“维护集体资产权益,秉公执法捍卫正义”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对执行干警公正高效执行、执法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肥城市孙庄村民委员会与非本村村民刘某风、赵某明厂房租赁及民间借贷纠纷两案,村委会起诉其二人要求缴纳剩余63万元租赁费并偿还80万元欠款,厂房租赁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民间借贷案经泰安中院终审判决依法支持了原告孙庄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被告均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便于执行,两案经办人刘强、邓鹏经商议,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执行并制定了调解、强腾双管齐下的执行方案,对其进行析法明理,严厉告知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并限期自动搬离。面对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意识到阻碍执行的严重性,同意自行搬离。但多年的租赁费及拖欠多年村集体的欠款仍未偿还,执行干警随即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风、赵某明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该房产最后成功拍卖,最大限度地化解了村集体的损失,得到了该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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