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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英模精神】孙文星:当一名群众信赖的“暖男法官”

来源: 时间: 2021-08-02 17:44:48

他身为党员法官敬业十年,独立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

他担任支部书记,深入社区党委开展普法讲座20余场次;

他凭借接地气的调解方式,化解一个又一个纠纷,成为深得群众信赖的“暖男”法官;

他是榜样,年年获评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秉承“公生明,廉生威”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他就是乳山法院滨海新区法庭副庭长孙文星。

我叫孙文星,是一名80后法官,现任乳山法院滨海新区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自2014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结案近2000件,年均结案300件以上,连续六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先后被评为“威海市2016年度政法人物(提名奖)”“乳山市第11届十大优秀青年”,201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自2011年进入法院工作,10年的工作历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庭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法官虽小,但心里装着群众。老百姓是重情重义、通情达理的,只要你对他们倾心付出,他们也会对你真情回报,只要付出真心、诚心、恒心、耐心,就没有辨不清的是非,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要扎根基层,就得跟群众打成一片

2015年,刚到滨海新区法庭工作时,因为不熟悉胶东方言,在与群众交流时,有时听不太懂,感觉自己像个外人似的,无形中与群众有了距离感。如何尽快熟悉方言,并且把书本上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这对于我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于是,我改变坐堂问案的方法,带着案子到群众家里去,到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讲老理,熟悉乡村俚语。庭审中,我也尽量少用“诉讼、回避、举证责任”等晦涩难懂的词语,取而代之的浅显易懂的通俗语言。慢慢的,我不仅熟练掌握了当地方言,一口带着乳山腔的普通话更是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距离近了,沟通自然也顺畅起来,化解起矛盾纠纷来更是得心应手。

我审理过一起“一元钱官司”。七十多岁的王大爷因为物业费等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了争执,物业公司将其水电断掉。王大爷遂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恢复水电供应,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钱。一元钱?显然王大爷只是为了一口气。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腿脚不便,我将调解的现场搬到老人家中。“我说,邻里邻居的有么说不开的”。话音未落,双方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第一次调解以失败而收场。我不甘心,回来后继续做双方的工作。事隔不久,我在老人家中进行第二次调解,老人虽有点倔强,但觉得我还挺有诚意,态度也软了下来,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先恢复水电。我笑着问,“老爷子,是不要求赔一元钱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啦?”老人说:“按理该要,但看你一趟趟的跑也不容易,我再想想是不好?”当我第三次到老人家里时,他被我的诚心打动了,当面写了撤诉申请书。这是一份不同寻常的申请书。在申请书最后,老人一笔一划写下了两行字:“法官多次在炎热的天气里到家为我解决问题,感谢孙法官。”一场纠纷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其实,作为老百姓的法官,为的就是让老百姓的脸上少点愁容、多点微笑。现在,哪家有纠纷了就找法庭,哪家遇到不顺心的事了就找孙法官聊聊。在老百姓眼里,自己俨然成了一个“暖男法官”。

只要用心,再难的事儿都有办法

在法制意识相对淡薄的农村,一个小案件,在老百姓那里,都是比天还大的大事,足以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作为法官,我们审理案件就像医生看病一样,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即解“法结”又解“心结”。

有一次,我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告是楼上的一位孕妇。原告诉称被告擅自更改下水管道走向对其生活造成不利影响,要求恢复原状。案情虽简单,但庭审时,原被告告情绪激动,矛盾激烈。如果一判了之,案子虽然结了,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显然调解才是有效方法。当天下午我就把双方叫到老人家里一块调解,并且楼上楼下看现场,一会法官服就湿透了。交谈过程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被告细心的将屋里仅有的一台落地扇调到冲原告吹风,而自己找了个纸板扇风。于是,我便从这个小细节着手做老人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老人听进去了,答应不再追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看到老人家里装修简陋,这名孕妇当场提出要为老人粉刷厕所的墙体、安装吊顶。两家的纠纷不仅圆满解决了,更因此成了好邻居。走时,身上的法官制服已然湿透,但听到两家人一句又一句的“谢谢孙法官”时,我觉得付出再多也值得。就这样,我边办案边摸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审判风格和调解思路,凭着“接地气”式的调解方式,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纠纷。去年,调撤案件达到185件,占60.5%。

人情再大,也大不过公平正义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也会面对人情世故的困扰,特别是在基层,社会关系、人情关系更为错综复杂,托人说情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我始终把“公生明、廉生威”这句话当作座右铭,写在收案本封面上,也刻在了我的心头上,时刻警醒自己要公正执法、公平办案。这些年,我没有办“关系案”,但我始终把关系老百姓的每件“小案”都当成“大案”来办;我没有办“人情案”,但办案时带着人情味,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我更没有办“金钱案”,因为我始终坚信,“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我曾经审理过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周某诉某开发商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一倍购房款损失,诉讼标的近700万。2016年1月的一天下午,原告代理律师到法庭送补交的诉讼费单据时趁机放下一个信封,在我整理卷宗时,我突然发现信封 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购物卡。我当即给这位律师打电话。那名律师一再说:“快过年了,就是一点心意,没有别的意思。”我告诉她:“心意领了,但我不能犯这个错误,年关将至,我这个法官得过‘廉洁关’啊。”最后,经过审理,法庭支持了原告返还购房款的主张,但其要求赔偿购房款损失的诉求因没有事实根据被驳回。判决生效后,原告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法庭说:“孙法官,我服了,不仅对你的判案还是对你的为人,我都心服口服,这个心意你可一定要收下”。在滨海新区法庭工作的5年时间里,我收到了不少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还收到过当事人微信发来的节日祝福和朋友圈里的每次点赞。这平常而温馨的祝福,让我感到温暖,也坚定了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让我对法官职业的崇高和尊荣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从一个青涩的法学毕业生成长为一名敢于担当的法官,除了对生命、生活多了一份领悟外,我依然是初心不改的我。我坚信,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既然选择了远方,我将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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