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滨城法院人民调解员李建祥:调解千家事 温暖万人心
李建祥,男,汉族,1956年9月生,中共党员。原系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
退休之后,当年被区法院聘请为人民陪审员。先后在杜店法庭,民商等庭室,共参加合议各类案件1869件,积累了较多的工作经验。曾作为陪审员代表参加省院座谈会。
2019年11月初,区法院成立调解中心以来,该同志又被聘任为人民调解员。角色的变化,高涨的工作热情始终不变。各类民事案件、矛盾纠纷错综复杂,要将这些矛盾和谐化解,让当事人事了人和并非易事。面对摆在面前的各种困难,李建祥同志从未言弃。一方面,他主动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做到调解案件时能晓之以理;另一方面他又时时提醒自己,一定要站在各方当事人立场全面的考虑问题,用心调解,做到动之以情。通过自己的积累和努力,该同志在短时间内,较好地掌握了婚姻家庭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和处理方法。共调解此类纠纷265件,其中达成协议或自行撤回诉讼126件,成功率占47.5。在工作中,他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如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得知一方当事人赵某某因患重病,处于瘫痪状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后,冒着疫情风险,前后两次到其家中做说服工作,征求意见。从而使这起长达两年的婚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四月上旬,随着调解队伍的不断扩大,李建祥同志又改为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调解89件,其中达成协议或自行撤诉的36件,占41.6。一起买卖合同案的当事人吴某说“其实,我和被告之前是还不错的朋友,我也不想我们对簿公堂,经过李老师的调解,被告把货款全都给我了,而我也理解了他当时拿不出钱的困境,现在我们可谓一笑泯恩仇,依然是朋友,真的特别感谢咱们调解员。”
作为政法队伍的一员,李建祥同志在退休后依然坚守在他热爱的事业中,继续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他给自己制订了“六个一”的工作标准,即“一以贯之忠于法律,一丝不苟研究案情,,一刻不停加强学习,一点一滴积累经验,一心一意服务人民,一身正气坚守底线”。“可能我们调解的并不是多么惊天动地的大案件,但是每次哪怕是解决了一个小矛盾、小纠纷,当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容时,我还是特别有成就感”。在不断积累经验和坚持学习的同时,该同志还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人民调解员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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