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审计局创新推进全市检察院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今年以来,镇江市审计局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安排,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经济体检”职责,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动镇江市下辖6个市(区)人民检察院的6名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做到对全市检察院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沟通,明确目标。年初,市审计局多次与市委组织部、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沟通,了解到2020年正值全市检察院系统领导换届大年,加之近三年市审计局未对全市检察院系统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局党组明确今年开展全市检察院系统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求经济责任处牵头抓总,制定统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改进建议,督促整改问效,深挖审计成果,形成有份量的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促进全市检察院系统反腐倡廉,推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部门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多方学习,摸清情况。一是加强上下联动,组织部分审计人员到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学习同类审计现场实施经验,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的倾囊相授,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内外联动,至市检察院学习业务流程,摸清检察机关的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三是重视调查了解,至部分被审计单位了解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度和实际效果、“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试审先行,总结经验。为顺利做好这一项目,市审计局牵头处室年初以扬中市检察院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为试点,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实际,突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政法专项经费使用、涉案款物管理、专业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房及信息化建设(改造)、司法体制改革后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内容,边审计边摸索,总结现场实施经验,确保今年全市检察院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圆满完成。
制定方案,统一实施。在试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镇江市辖市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统一了审计目标,以及主要审计内容和相关要求,为其他5个业务处室实施同类项目提供了指导;适时召开业务交流会,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类似情况及问题,统一认定及处理尺度,强化工作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该项目高质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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