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佛山市最新生态环境政策
8月1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就佛山最新印发的两份生态环境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针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是依据环境部下发的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
其中,“三线”指的是定框子,通过划定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一单”就是定规则,制定准入清单规范每个管控单元的开发行为,约束活动性质和规模,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管控方案》将作为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为环评、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制度改革提供支持。
根据管控方案,佛山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评估生态空间、水、大气、土壤环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叠加“三线”要素分区并拟合行政边界,将全市划定96个环境管控单元。
同时,构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梳理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文件,分析管控单元的属性和特点,以问题导向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建立“1+3+96+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96”为全市9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针对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明确管控要求。“N”为对应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管控分区的具体管控要求清单。
此外,针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生态环境局也进行了解读。《通告》共有九条,包括了禁燃区范围调整扩大、禁燃区禁用燃料种类、禁燃区管理要求以及实施期限等。
根据《通告》,佛山调整扩大禁燃区范围,从原1889平方千米的禁燃区范围扩大到佛山市全市行政区域。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对《通告》列明的当前可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按照《通告》的要求进行加强管理,完成相应的改造或治理后,且大气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可暂缓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该文件自2021年9月16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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