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法院推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 “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8月4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线上成功调处了一宗当事人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到场参加诉讼活动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并于当天立即在线司法确认,以“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
据悉,被告李某因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原告平安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已代李某向受害人垫付赔偿费用19694元,后因李某没有支付该笔赔偿费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经程序分流员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有调解可能,即分流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基于被告李某目前身处中山市,因疫情防控需要及其本人需接受社区矫正原因,无法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释法,促成双方就支付赔偿的金额、方式、期限等达成一致。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及时与法官进行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线上完成司法确认,快速固定调解成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当天,该院还邀请了开平市苍城镇司法所所长及苍城镇人民调解员到现场全程观看,并详细介绍了该院各类型联调工作室的解纷流程及在线司法确认的操作规程。
诉前调解具有高效、便捷优势,司法确认具有耗时短、零费用优势,为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产生“1+1>2”的整合优势,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诉源治理实践样本,自今年3月以来,开平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在基层镇街村居的应用广度、深度,并结合智能化诉讼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方式。目前,该院已相继在赤坎镇、苍城镇、金鸡镇推广适用该工作模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1宗,纠纷源头化解取得较好成效。
“接下来,我院将积极融入纠纷诉源治理,‘以点带面’逐步将该工作模式推广至开平全市各乡镇,为基层群众铺设矛盾纠纷解决的‘高速路’。”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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