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公告专题新闻通报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推进会精神,有效遏制大型货车突出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对我市原有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整合、科学调整,修订代拟了《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8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21〕54号)公开向社会发布,该公告将于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公告专题新闻通报会,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各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众所周知,大货车因体积和载货质量大、行驶车速较低,对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市政府陆续设定中心城区(北区)一批道路(路段)为货车禁止通行和限制通行路段,同时设定了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和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原有禁限行措施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确有调整优化的必要。
由此,在《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公告》修订过程中,交警部门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制订宽严相济的“全天候禁行”“7时至22时限行”“高峰期限行”三种管理模式。
(1)针对金砂路(包含金砂路)以南片区及北区部分道路较为狭窄,甚至一些道路无法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混合交通特征明显的情况,交警部门综合考虑交通安全、噪声扰民、道路宽度等多种因素,将该区域大多数路段设置为全天候24小时禁行区域。
(2)针对金砂路以北区域道路相对宽阔的情况,交警部门将该片区域设置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为每天7:00-22:00。
(3)对于货运需求量较大的龙湖工业区、台商投资工业区、成德工业村、龙新工业区、龙盛工业区、大洋冷冻厂、汕头冷冻厂等周边区域,交警部门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选取最短的通行距离限行高峰期,适当放宽了通行时间。
(4)交警部门专门规划了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作为大型货车的过境路线,并计划在“黄河-泰山快速干线”全线通车后,将过境路线调整为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黄河快速通道——泰山路——海湾大桥。调整后的过境路线相应缩短,路况也将有所改善。
交警部门在此温馨提醒
广大货运司机应在出行前合理安排时间、路线,严格按照《公告》相关路线指示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内)行驶的,应当事先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审查,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若违反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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