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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追回案款,聊表心意赠送锦旗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2-10 13:56:13

11月25日上午,当事人李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明镜高悬断案清”的锦旗送到市南法院金门路法庭,表达对承办法官王鹏及书记员祁琳为民尽心办案的感激之情。

李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因被告保险公司未能及时赔付,遂将其诉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依法审判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车辆损失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为此,王鹏团队书记员祁琳多次联系保险公司,催促其支付案款,并提供了市南法院收款账户。后保险公司表示已向市南法院账户支付了案款,但经查询该案款一直未进入市南法院账户。书记员祁琳不断联系保险公司核实案款去向,最终发现保险公司将款项支付至错误的案款账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是自己工作失误导致款项打错,希望法官能够帮忙找回。祁琳表示一定尽力帮助保险公司将款项追回。后祁琳多次与财务人员进行对接,成功将款项找回并退给保险公司,最终保险公司顺利支付了案款。款项到账后,祁琳第一时间通知了李某至市南法院领取案款。为表达对办案人的感激之情,李某领取案款当天向承办法官王鹏及书记员祁琳送来了锦旗。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是市南法院不断前行的动力。下一步,市南法院将会继续用实际行动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扎实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标签: 责任纠纷 保险公司 市南法院 忠诚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