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联合执法打击环保喷码造假行为
来源: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时间: 2021-12-15 14:16:27
移动污染源大整治是生态环境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辖区范围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必须如实申报登记,经审核下发环保号码后,喷涂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两侧明显位置以便于管理。
为了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国1、国2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在划定的禁用区使用,污染大气环境,从而在某些区域要求必须使用国3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为此某些机械设备所有者就动起歪脑筋,想通过伪造国3排放标准的车辆来蒙混过关,从而获得进场作业资格;
11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有关人员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巡查过程中,在检查月河入河排污口施工工地时,通过省厅微信小程序根据喷涂号码网上查询比对,证实有一台设备为国2标准,私自改为国3标准的车辆,涉嫌环保喷码造假;检查人员迅速联系中队执法人员到场展开调查,对于此种私自更改环保喷码的行为,通过驾驶员迅速联系车主,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车主认识到了错误,私自更改环保喷码是违法行为,不仅不能自己违法,还要劝解别人要实事求是。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使车主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待全部改正完毕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确保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