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宿迁市出台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宿迁市审计局 ┆ 时间: 2021-12-17 18:27:02
近日,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水平。
今年4月至11月,市审计局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存在立项审批和扎口管理机制未建立、集约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三同步”要求未能有效落实等问题。对此,审计撰写了直报信息,建议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上述办法。《办法》指出,政务信息化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建设。《办法》从计划申报、项目审核、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系统运维、监督评价等方面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治共享和业务协同,助力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实效。(王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