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 |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车辆通行证》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 全景遂宁 ┆ 时间: 2022-04-09 20:48:03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车辆通行证》管理的紧急通知
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河东新区实行静态管控后的应急《车辆通行证》规范管理,统筹做好静态管控下全市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使用范围。《车辆通行证》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进出市河东新区静态管控卡点通行,市内其他卡点以及其他用途不得使用该通行证。符合以上要求的车辆可凭市交通运输组监制、发证单位盖章的《车辆通行证》,经查验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格后方可通行。
二、严格编号管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交通运输组对发放的所有《车辆通行证》均实行了号段管理,各单位领证后,必须按领取的号段实行实名编号管理,一车一证,建立管理台账,不得随意滥发、乱用、借用、涂改和仿造,不得直接发放无车牌无盖章证件。解除市河东新区静态管控后,《车辆通行证》自动作废,并由交通运输组按号段收回。
三、严格监督查验。各领证单位应履行发证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发证对象的资质审核。各静态管控卡点将严格对通行证进行查验,对有证不配合查验或滥用、借用、乱用、涂改和仿造的人、车,将由公安部门查处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应急指挥部将针对滥用、借用、乱用、涂改和仿造通行证的情况倒查发证单位责任,严肃追责。如因通行证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