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老赖”欠债不还却送孩子上私立学校,没门!-全球观速讯
一笔8万元的借款 拖欠几年不还 (资料图) 还长期联系不上 孩子却就读私立学校 临近开学之际 安居区人民法院采取 “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执行措施 成功敦促长期联系不上的被执行人 陈某夫妇现身 并与申请人顺利和解 2021年5月,申请人徐某向安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郑某两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陈某、郑某两夫妇进行查控,发现除了一张银行卡上有3660元外,他们名下没有其他任何资产。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陈某、郑某到法院履行义务,两人均到处躲避执行,并将法官所有电话列入黑名单。 2023年伊始,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郑某的儿子在安居区某私立学校读小学,该私立学校每年学费就需要4万多元,证实了陈某夫妇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 开学前夕,2月6日,执行法官向学校送达限制高消费决定书、失信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学校陈某、郑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履行完义务前,其子女不得在该校就读,学校庚即向被执行人陈某、郑某发出停学通知。 次日 被执行人陈某、郑某现身法院 现场向申请人履行了30000元 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随即解除 陈某、郑某的失信和限制高消费 孩子才得以继续在原学校上学 “老赖”在这些方面会受限 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全媒体记者 蒋制涛 部分综合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