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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住院9天被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合同不严谨,赔!

来源: 全景遂宁 时间: 2023-02-21 07:34: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挂床治疗”又称“假住院”,保险公司对此一般会拒赔,但让市民陈先生疑惑的是:自己明明住了院,却被保险公司以“挂床”名义进行拒赔,怎么回事呢?

日前,陈先生因身体不适,前往射洪市中心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炎。医生要求陈先生住院两周进行治疗,但由于工作原因,在住院9天后,陈先生提前办理了出院手续。

“医保报销后,我把相关手续提交给保险公司,一共应赔付1800元,但保险公司只赔付了400元。”陈先生说,保险公司给了陈先生一份拒赔情况说明书。根据拒赔情况说明书,保险公司认为陈先生住院期间存在“挂床”治疗情况,即陈先生住院期间,只有前两天有连续多次的体温记录,其它住院日均有外出情况,所以只给他认定两天的赔付款。

对此,陈先生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医院的体温记录就认定他没有住院,要求保险公司追加赔付住院津贴,并出具书面道歉信,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元。

2月8日上午9点,射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合同条款中明确显示,住院日数是指保险人在医疗机构住院部病房内实际的住院治疗日数,住院满24小时为1日,故无法按照住院9日进行赔偿。

射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映则认为,“住院满24小时才能为1日”的表述歧义很大,“若上厕所、下楼晒太阳等都被认定为没有连续住院,这肯定是不合适的。”经过调解,陈先生和保险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增加理赔金额1200元。

(全媒体记者 蒋制涛)

标签: 保险公司 民事审判 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