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遂宁进入春季禁渔期,这些行为全面禁止(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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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春季禁渔期,为期四个月,这期间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垂钓活动。
春季禁渔期间,我市将全面开展禁捕水域日常巡查活动,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暗访检查、重点水域突击检查等方式,压实渔政协助巡护员、河湖长制网格员的工作职责,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涉嫌刑事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餐饮环节清理整治,严厉查处采购、加工、销售和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斩断非法捕捞的获利渠道。开展渔具生产、销售市场清理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执法打击力度。扎实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做好自用船舶规范管理,建立“三无”船舶长效管控机制,遏制清除“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推进长江重点流域渔政执法项目建设,以涪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大英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安居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为重点,启动实施智能监控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全市禁捕重点水域全覆盖。
据了解,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从禁渔行动开始以来,我市把禁渔工作放到首要位置来抓,组建专业力量对禁渔工作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巡查652次,核实处理涉渔举报线索400余个,办结渔政行政案件203件,放生野生鱼1400余公斤,清理收缴各类违规网具701副8285米,没收电鱼器具15台(套)、涉渔“三无船舶”18艘,开展宣传教育21000余次,终止违法违规行为3400余起,劝退劝离垂钓人员2400余人次,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起到了有效打击和震慑。
春季禁渔期期间,市民如遇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遂宁市公安局:110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0825—2232593
船山区农业农村局:0825—2251977
安居区农业农村局:0825—8666009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0825—6681313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0825—5428397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0825—7820512
(全媒体记者 侯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