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出首张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 遂宁观察 高德芬 摄影报道
9月1日,市民肖先生在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提交资料,很快完成审核登簿等程序后,他打开手机“天府通办”APP,点击“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查到了本人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流程减少了,办理速度很快,以后用起来也更方便了。”肖先生说。
这是遂宁发出的首张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8月末,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9月1日起在主城区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加盖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印章,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证照的启用,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验真的特点,降低了权利人管理和丢失风险,将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随时随地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领取电子证照,也可预览领取到的电子证照并打印、下载保存。同时“天府通办”APP还提供了“证照出示”功能,支持第三方通过扫描不动产权利人出示的“二维码”实时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记者了解到,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核发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领有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今后再次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的相关登记时,应当一并交回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注销。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居住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事项的,原则上只颁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我们通过调用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统一应用接口,结合本地定制开发成功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据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遂宁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统一、集约建设、互认互通、利企便民”的原则,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市级集中的方式,统一建设全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并进行管理,支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核发、归集、存储、查询与核验。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工作要求,也将陆续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这是遂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举措。接下来,遂宁不动产登记工作还将持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打破各部门、各行业间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信息孤岛’状态,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更加便利。”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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