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18名崇州籍滞留缅北人员归国 崇州市公安局首次发通告
川观新闻记者 张红霞
“这是我们首次面向社会发布这样特殊的通辑令,希望相关人员的家属或知情者看到后,及时转告,希望这18名仍在缅北或境外的崇州籍人员,能在通告发布7天内归国配合调查。”11月10日,崇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胡焰对记者介绍了公开“通辑令”的来由。
据介绍,11月8日,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发布了通告《@18名崇州籍滞留缅北人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勒令其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回国配合调查。
“这18名崇州籍滞留缅北人员的信息,是公安部在对境外电信网络涉诈涉赌人员信息大数据搜索和处理过程中掌握,由部里层层转达至崇州的。”胡焰介绍,对境外涉诈涉赌的国人大数据排查工作,始于2019年,公安部每年都会转发各地相关人员案件信息。往年,公安部门往往都按照传统办案程序进行劝返,今年,崇州市公安局首次向社会发出通告,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滞留缅北的崇州籍人员回国。
据了解,今年以来,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全力劝返滞留缅北人员。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到国内配合调查。但仍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规劝,拒不配合、拒不回国或联系不上。
根据已掌握的滞留缅北或境外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18名仍滞留在缅北或境外的拒不回国、或回国后拒不配合调查人员予以警示,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冻结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户籍信息;
若在7日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暂停其名下银行卡所有非柜面业务;
依法对其名下所有手机卡业务实施单向封停。
通告强调,对按要求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或其家属主动配合劝促滞留缅北或境外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可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