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来了,老百姓办事不怕“问错人”
张红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我想咨询一下退休保险在哪里办理?”“您好,我们这个窗口主要是受理证照办理,您要办理的退休保险请移步到二楼社保窗口。”3月10日,泸州市民宋晓红到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医保业务走错了办事窗口,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了她正确办理窗口,同时解答了相关流程问题。
为有效破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干部服务群众时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作风问题,今年以来,泸州市江阳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助力实现群众少跑腿、少折腾、好办事。
宋晓红询问办事程序
“‘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规定,行政机关每个人都是首问责任人,办事群众问到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事项主管机关的,应当告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把握不准的,或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由首问责任人给服务对象及时答复或办理。”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清惠介绍。
“以前办事就是担心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不归我管’‘我很忙’等为借口推托或敷衍我们。有了这个制度,不用担心问不到人、问错人被甩脸色了。”宋晓红说。
川观新闻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制度落地落实,江阳区还成立了首问责任制督导问责组,对全区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首问责任制度执行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不止江阳。日前,泸州古蔺印发《古蔺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在全县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全面推行,实现行政机关的各股室、窗口、办事机构全覆盖。
制度要求,若办事群众找错部门,首问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也要“负责到底”,对于不属于首问责任单位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首问责任人需详细告知办事群众主管单位、联系方式。如果办事群众不愿意再前往其他单位,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办事群众的诉求移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将移送和办理情况告知办事群众。
同时,古蔺县县委综合督导组已将首问责任制度工作纳入今年重点督导任务和年度考核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模拟群众办事”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首问责任制度执行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古蔺县行政审批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