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院执结一起10余年前的纠纷案 26万元案款全部兑付
来源: 雁江观察 ┆ 时间: 2021-02-08 11:46:37
刘璐 资阳观察 王瑞琪
“我晓得法官你为了我们这个案件那是费尽了心力,你几次劝慰我,我都听进去了的,今天我来就是想把案子的钱履行完,再跟申请人说两句好话。”近日,一位被执行人找到雁江区法院跟承办法官说道。自此,一件长达10余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现场
2008年11月,卿某某、罗某某未成年的儿子卿某与家人发生口角后,跑到溜冰场里持刀抢劫张某某、吴某某的儿子张某洋,并将张某洋杀害。经法院审理判决卿某无期徒刑,法定监护人卿某某、罗某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张某某、吴某某26.53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吴某某于201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查询财产后发现,被执行人卿某某、罗某某名下有一套房屋,但是经过多次处置一直也没能成交。承办法官想到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但是事件发生后,双方家庭敌对情绪非常大,根本无法进行协商,首次执行就在被执行人缴纳了1万元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之后的几年时间,承办法官仍分别找到当事人进行劝慰、安慰,鼓励他们面对现实,终于在2016年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双方也还是没有完全放下内心的情绪。
2021年初,雁江区法院启动“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承办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从法律和情感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说服,从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两个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努力说服被执行人面对现实、积极生活。最终被执行人打开心扉接受现实,同意履行完毕26万元全部案款,并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与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