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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来源: 时间: 2021-06-03 22:00:07
 

日前,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邯郸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该院经过本地区申报、创建、初评层级遴选,最终经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获评国家级示范单位称号。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切实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目标,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障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明确工作标准。围绕“十三五”节能总体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标准。三是深化、细化节能措施。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完善制度,聘请第三方做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对标国家“十三五”节能总体目标和标准,逐项落实,扎实推进,使之全面达标,并连续保持。四是营造节约氛围。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动员号召全体干警切实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每位干警身体力行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粒米、一张纸等点滴小事做起,勤俭办事,营造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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