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临漳法院迅速行动 成功扣留被执行人财产拍卖余款
来源: ┆ 时间: 2021-06-08 16:56:40
临漳法院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工作始终,将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作为实践抓手,以务实举措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4月7日,杨某诉李某等人的民间借贷一案在临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随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近日,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新的财产线索:李某因涉黑恶犯罪,在武安法院作为被执行人,其涉黑财产被武安法院处置,并且处置财产的金额可能大于执行标的。得知该线索,我院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武安法院。经了解,武安法院对李某的涉案财产已基本处置完毕,在赔偿被害人人身损害及退赔后,准备将剩余拍卖余款予以没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本案债权属于一般民事债权,应当在没收财产之前执行。5月19日下午,我院执行法官赶赴武安法院,向武安法院送达了扣留拍卖余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把李某财产拍卖的余款扣留,并协调了移交事项。武安法院执行一庭签收了上述法律文书,并表示积极配合我院执行工作,待该院执行案件结案后,立即将拍卖余款向我院移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临漳法院强化政治理论引领,恪守为民价值追求,坚守主业强担当,攻坚克难增锐气,发挥创新精神,用心履职尽责,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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