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四力叠加”模式 做强村级集体经济
长宁县立足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资源统筹不够、扶持力度较弱、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探索推行三级联动聚合力、三项政策添动力、三项举措激合力、三项机制提效力的“四三”模式育强村集体经济。
一、三级联动聚合力。一是县委统。强化全县“一盘棋”理念,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原则,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整合发改、财政、农、林、水、畜等部门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涉农项目及资金5000余万元,打造天泉村万亩批把基地、保民村千亩蜂糖李基地等,初步形成了抱团共建、设施共享的良好态势。二是乡镇推。参照脱贫攻坚做法,全覆盖为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26名,全程参与、帮助找问题、定措施、做方案、抓发展,探索扶持资金量化股权、自然资源参股分红、固定资产盘活变现、公共服务创收增益等模式,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拓宽来源渠道。三是支部干。根据村级组织资产、资源、区位等条件,全覆盖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24个,由党组织书记兼任负责人,负责村级资产统一运营管理、特色优势产业统一营销管理服务、大型企业统一提供服务等。
二、三类扶持添动力。一是资金扶持。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集体经济收入少且缺乏启动资金的55个“薄弱村”,每村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着力消除“空壳村”“薄弱村”;同时,对产业基础较好、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28个村,争取财政集体经济扶持资金2800万元,进一步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二是项目扶持。在规划、安排涉农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参股的产业项目。在涉农项目实施或扶持资金拨付前,与业主商讨扶持资金折资入股事宜。如,古河镇幸福村将黑化村内主干道时折资入股七洞沟旅游公司,村集体每年增收8万元。三是金融扶持。积极协调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部门,用好用活兴村贷、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政策,为集体经济组织解决资金不足困难,梅白镇7个村以集体经济整镇推进为契机,申请兴村贷1400万元。
三、三项举措激活力。一是报酬激励。明确村集体收益达到一定规模后,可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待遇报酬,激励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二是补助奖励。设立集体经济奖补基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镇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增长较快的,提高村干部绩效报酬兑现标准,对无增长或重返“空壳村”、“薄弱村”的,扣减当年绩效报酬。三是追责问责。对违规使用、挪用侵吞、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事项,由镇纪委(监察室)进行查处,并同步追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三项机制提效力。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推行单列科目、单独预算,明确报账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相关凭证并由经手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原则上1000元以上的支出由乡镇财政所转账支付,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公开公示制度。依托“竹海红帆”党群通平台、村级财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平台载体,每季度公开公示每笔收入、支出、上期结转、当期余额等情况;同时,本村村民均可随时约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查询集体经济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三是审计监督制度。由各镇组建审查小组,执行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届终审计,实现届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全覆盖。同时,县委巡察组、县审计局在巡察(审计)镇党委时,要延伸巡察(审计)一定数量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今年以来,已巡察(审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4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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