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快餐阿利茄汁面拒开发票 消费者无奈投诉
“我们这儿没有发票……”“不要发票给你一瓶饮料吧?”在餐馆消费后,您索要发票时,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现就餐后不给发票的现象普遍存在,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郁闷事。近日,本网接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在杞县振兴路87号阿利茄汁面就餐,索要开发票时,店员声称我们没有发票,在顾客一再坚持下店家给开了另一家杞县德隆酒家的发票,本网工作人员对此展开调查。
杞县振兴路87号阿利茄汁面门店
根据消费者提供地址,本网工作人员来到杞县振兴路的阿利茄汁面店,该饭店地理位置优越,店面相对大,晚上醒目的阿利茄汁面招牌格外显眼,来这家饭店就餐的顾客络绎不绝,大家都在排队点餐,消费人群30多岁的年轻人居多。在收银台本网工作人员看到索要发票消费者不占少数,正如爆料的消费者所说,该店收银员同样不予开取,真是遇到难缠的消费者收银员就会从抽屉里拿出标有“杞县德隆酒家”的发票给消费者。
消费者在杞县阿利茄汁面消费单据
据了解,阿利人品牌诞生于2001年,于2005年正式推出阿利茄汁面系列产品,其品牌知名度及荣誉度不断提高,在整个河南省内也已经有了广泛的知名度。阿利茄汁面从2006年开始采用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到目前已经拥有包括直营和加盟店在内的阿利品牌店200多家。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就是,商家应当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拒绝,更不开具业务不符发票。
消费者点餐图片
《刑法修正案(八)》中还增设了“虚开普通发票罪”,虚开普通发票,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店员不开发票,本网致电12366税务热线,多次拨打始终处占线状态,随后,本网致电杞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说不开发票,开另一家发票肯定不对,具体还需核实后给予回复。
店内排队点餐
针对此事,本网致电阿利茄汁面总部,总部人员表示需要核实,截止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张丹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