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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先锋”巧解心结,“异姓兄弟”握手言和

来源: 交汇点新闻 时间: 2021-03-02 21:01:22

交汇点讯  近日,浦口“律政先锋”法律服务团值班室来了一对“异姓兄弟”——黄某与张某,两人因赡养老人起了争议,专门来寻求法律援助。在值班公证员汪柯鹏的耐心疏导下,兄弟二人最终达成协议,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据了解,黄某的母亲与张某的父亲系再婚夫妻,已经结婚十几年,婚后未生育子女。如今老人均年事已高,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黄某和张某因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矛盾,黄某坚持认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嫁给张某父亲,张家理应负担对母亲的赡养;张某则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黄某的母亲应由黄某赡养。在值班室,两人相互争执、情绪激动。

争吵不能解决问题。汪柯鹏采用了“背靠背”方式,向他们分别了解情况。原来,黄某母亲再嫁时,正值张某结婚生子,黄某母亲随即前往张某家中帮助张某看管幼儿,而黄某家中也有幼童需要照看,黄某对自己母亲未协助看管孙辈的事情心存芥蒂。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公证员首先对黄某释明法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黄某的母亲虽已再嫁,但二人仍是母子关系,黄某以母亲再嫁为由逃避自己应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是违法的。对黄某抱怨母亲没有帮助其照顾自家孙子女的心结,公证员也对黄某进行了开导,祖父母对孙子女的照顾看护虽然是我国的社会传统,但不是法定义务,更不能成为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一番劝说下,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

事情终究要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汪柯鹏考虑到黄某和张某工作繁忙,由双方雇佣保姆照顾父母生活,该费用及父母其他生活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父母的医疗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黄某和张某对此表示认可。最后,公证员拟定了书面协议,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现场为双方办理了公证手续。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在公证员的调解下,历时4个小时终于成功化解,“异姓兄弟”握手言和。

  浦口“律政先锋”法律服务团团长、区司法局局长吴峰介绍,自“律政先锋”成立以来,9名公职律师、公证员、司法所长始终牢记党员身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帮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解决大量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3个月以来,服务团成员通过群众身边大量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微普法、“小切口”的形式,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浦口司法行政人的温暖。

交汇点记者 盛文虎 通讯员 杨明祺

编辑: 管鹏飞

标签: 律政 先锋 心结 异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