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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 推动实现沈城居民高品质居住生活

来源: 沈阳网 时间: 2021-03-27 08:45:37

“全面启动住宅区环境整治行动,搭建以住宅小区(组团)为基础,覆盖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业部门、社区和产权单位、管理服务主体、环卫保洁企业、水电气暖强电弱电等实施主体在内的工作体系,确定责任主体,实施改造工程,加强监督检查,从细微处入手,通过整治住宅区环境,规范后续管理,推动实现居民高品质居住生活。”3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副局长岳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环境治理方面。重点做好园区卫生清扫,达到干净整洁。同时,加强宣传、倡导居民清理自家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对于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住宅区路面挖掘恢复的问题。岳阳表示,市房产局将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住宅区挖掘工程管理工作。一是明确施工期,每年的4月15日至9月30日为住宅区道路、绿地允许挖掘期。每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所有挖掘工程的路面,绿地恢复。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恢复路面、绿地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须做好现场公示和维护,并在具备施工天气条件时,立即恢复路面、绿地。二是对住宅区内挖掘工程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凡是在住宅区内进行建设和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到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登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负责人、施工工期、挖掘范围、挖掘原因、恢复时限、恢复标准和质保期等信息,明确挖掘部门、恢复部门,职责明晰,且在施工过程中增设围挡、保持环境,文明施工。

今年计划全市改造121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656万平方米,1125栋,81651户。目前各区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和设计单位招标工作,正在组织开展设计,按照一个社区一名“人民设计师”,一个小区形成一张图纸的方式,实现老旧小区改造由“为居民直接做菜”向“居民先点后做”转变,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

下一步,市房产局将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区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强化施工管控,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后续管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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