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上海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市民群众提供线索
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上海将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此次打击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其一,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其四,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如何才能对社会组织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记者了解到,市民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验,避免上当受骗。
为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此次整治工作还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邮箱或传真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相关信息:
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 021-63215555
邮箱:shsmzzfzd@mzj.sh.gov.cn
传真:021-63238523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272弄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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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嘉旖
编辑: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