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起诉儿子儿媳,要求返还借款获法院支持
来源: 江南都市网 ┆ 时间: 2021-04-25 13:15:46
江南都市报讯 徐殿春、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4月22日,记者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易强(化名)及其妻子张红(化名)共同偿还刘琴(化名)借款本金及利息53980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易强与张红登记结婚。夫妻俩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期间购买商品房屋二套。购房期间,其母亲刘琴向买房公司及其儿媳张红转账共计569805元。2018年10月5日,儿子易强向母亲刘琴出具借条,借条载明:“因购置房产,我同爱人张红已向母亲刘琴借款人民币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619800元),现已收到全部款项,待资金宽裕后向母亲返还。”易强在借款人处签名捺印。2019年1月30日易强通过转账向母亲还款30000元。而儿媳妇张红则认为,母亲易强转款行为是对其夫妻俩婚后购房的赠与,不同意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