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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须知》 考生只带准考证、身份证应考

来源: 新甘肃客户端 时间: 2021-05-30 10:45:39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武永明)即将到来的2021年6月,我省19.6万名考生将怀揣梦想走进神圣的高考殿堂,开启书写未来的新征程。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的《考生须知》明确,考生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不得携带除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以便快速顺利地通过入场检查。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

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铅笔填涂,如果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绘图橡皮擦干净,注意不要划破答题卡。书写部分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进行作答。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要写得太细长;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亦可直接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绘图。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带走文具。

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