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部署安排?
你知道吗,吉林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4.36个百分点!面对这个问题,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部署安排呢?11月29日,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驰给出了详细的“解题步骤”。
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驰
为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机构养老方面
坚持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根据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入住机构这个刚需,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县级层面养老机构,完成护理型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5%。
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优抚优待、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同时,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土地供应、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政策,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养老需求。
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
拓展和规范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微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文体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助餐服务等,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其短期托养、康复护理、技能培训、服务评估、示范引导等功能,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服务。
同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养老机构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使居家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专业化、机构化养老服务,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
在农村养老方面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整合政府各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健全以县市社会福利院、乡镇福利中心、村级养老大院和互助养老站点为载体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布局,不断改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条件,通过有效整合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支持各地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和乡情、村情,探索符合本地老年人意愿的互助形式,扶持发展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
在医养康养文养融合发展方面
(一)提高医养融合水平
每个市(州)、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在养老机构开展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不少于5000张。
(二)拓展康养融合领域
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预防与康复、老年健身等知识普及,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完善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三)丰富文养融合内涵
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健康、娱乐、旅游、公益等服务。继续推进老年课堂、老年大学建设,健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养生度假+养老机构模式的旅居养老服务,建立老年志愿队伍,助力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在壮大养老产业方面
立足优势,挖掘潜能,吸引省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逐步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企业和服务品牌,促进银发经济蓬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品牌。
依托自然生态、特色农业、医药产业、生态旅游等优势,发展森林康养、观光疗养、养生度假、健康养生、康体旅游等养老相关产业;依托城市特色资源、历史文化等优势,发展特色养老小镇。推广老年人康复辅具、智能化家居等产品在家庭、社区、机构的应用,带动养老产业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高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