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八十七号
来源: 天津北方网 ┆ 时间: 2021-11-30 11:02:28
《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