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宣布停刊,郑渊洁的无奈背后,原因引人深思
摘要: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严格的法律保护,不但意味着对所有权人不公,也会抑制整个社会从事知识创造创新的积极性。
15日晚间,作家郑渊洁透露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他旗下的杂志《童话大王》将于2022年1月停刊,因为他要“拿出全部精力对672个侵权商标进行维权”。
有形的财产很重要,也应该严格保护其产权,这一点很容易形成共识。小偷盗钱窃物、骗子诈骗钱财、劫匪剪径抢劫,严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人们也觉得天经地义。但是,当轮到无形的知识产权时候,有些人的态度就没那么坚定了。在他们看来,把别人的名牌商标拿来傍一傍,把别人的文章拿来转一转,把家喻户晓的艺术形象拿来当招牌招徕顾客,似乎都不算多么严重的事情——“反正你又没损失什么”。
这种认知非常错误,也早已过时。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之后,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早已成为所有权人至关重要的权益,也成为最重要的市场要素之一,应该得到优先级保护。从成本投入来说,知识成果往往代价高昂。一项新药研发、一部电影制作,都可能意味着数以亿元计的资金投入,以及艰苦的脑力、体力劳动。从经济收益来说,知识产权可以带来巨大的市场利润。一家文化娱乐公司如果手握几个家喻户晓的IP形象,那就相当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坐拥摇钱树、聚宝盆。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衡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信息,特别是一些具有原创价值的知识成果,早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严格的法律保护,那不但意味着对所有权人不公,也会抑制整个社会从事知识创造创新的积极性,进而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对于创作者、创新者来说,知识成果往往是他们巨大心血凝结的结晶,因此具有巨大的情感价值。这种价值难以用经济和法律来衡量。比如,“皮皮鲁”当然能为郑渊洁带来经济收益和社会声誉,但对于作家本人来说,笔下人物的价值远不止这些。据郑渊洁自述,他几十年如一日,每天凌晨四点半就起床写作。如果没有对于笔下人物的巨大热情,很难解释这种创作激情的动力源于何处。事实上,他把作品、把笔下人物当成自己的孩子一般看待。由于担心作品被侵权、人物形象被他人注册为商标,他甚至连写完的作品都不愿意发表出版,因为“我不想让这些‘孩子’在外面有危险”。不难想象,这种情感价值如果得不到尊重保护,对于当事人来说意味着多么严重的伤害。
然而,个体维权并不容易。郑渊洁的自述提供了一个具体案例,让人们见识知识产权维权到底有多难。他很早就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因此笔下人物的名字有意不使用汉语常见词汇,使之具有足够独特性和识别度。他也充分运用了法律保障,为笔下的童话角色注册了280个商标。即便如此,他还是难逃侵权。据他自称,围绕皮皮鲁、童话大王和舒克三个商标的侵权纠纷,他的维权之路已经走了32年,目前还没有成功。除此之外,还有672个侵权商标有待维权。
像郑渊洁这样“较真”,甚至不惜《童话大王》停刊也要维权到底的人是少数,但像他这样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人却很多。《童话大王》陪伴了很多70后、80后、90后读者的童年岁月,很多读者都不愿意看到它就此停刊,甚至从此成为历史。但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童话大王》,更好地保护广泛领域里“郑渊洁们”的知识产权,确实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