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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警示周报丨第23期】“我就喝了二两酒,多吗?”

来源: 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 时间: 2022-02-20 13:23:15

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电动车转弯不让直行,负主责

近日,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金塔县中山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孟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朱某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案例二

一人酒驾全家闹 殴打交警被拘留

近日,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期间,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满身酒气,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在对驾驶员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该驾驶人不配合检测,同乘酒醉人员张某某态度蛮横语言粗暴,辱骂推搡挑衅执勤民警,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经相关检验部门测定,司机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93mg / 100ml,属饮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张某某进行了处理。

警方提醒:近三年春节假期,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超过10%,酒驾醉驾仍是造成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更要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三

喝饮料是酒驾?饮料:这锅我不背!

近日,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华藏寺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天祝收费站例行检查期间,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员张某呼气中伴有酒味,涉嫌酒驾。但张某谎称自己是刚喝了两罐某饮料,酒精检测仪器才会有读数显示。为进一步排除酒驾嫌疑,民警让其下车再进行酒精检测。五分钟后,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显示数值为30 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面对违法事实,张某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员必须遵守的原则,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案例四

转弯让直行 行车莫大意

近日,周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崇信县滨河西路与吴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周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机动车行驶至路口时,请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提前注意观察路口环境,避免发生危险。为了你和他人安全,请文明礼让、平安出行。

交通提示

开学季,注意返校交通安全

1.规划路线,错峰出行。开学季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拥堵;如遇拥堵,请文明有序通行。

2.“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学季来临,家长接送学生出行的情况增多,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注意系好安全带。

3.文明停车,即停即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有序接送。学校周边道路禁止长时间停车,确有停车需求,可就近选择停车场停车。

4.耐心叮嘱,安全出行。未取得驾驶资格切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家长要叮嘱孩子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

5.各行其道,安全过马路。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6.安全骑行,谨遵交规。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7.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公交车行进过程中,要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戴好口罩,注意防疫安全。

8.车辆有盲区,通行需观察。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车辆有盲区,注意远离大货车。

9.提前检查,确保校车安全。校车驾驶人要提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校车安全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10.安全第一,拒乘“黑车、超员车”。学生上下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黑车、超员车”,发现违法搭载学生的车辆,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标签: 我就 喝了 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