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全国两会·贵州声音】余留芬: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 2022-03-08 22:13:22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  “目前,我国农村广大地区依然存在人口居住分散,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在贵州等西部省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处理存在一定困难。”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贵州等西部省区多为高原山地,耕地分散,村民多为依地而居。余留芬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由于村寨的居住点较为分散,垃圾处理投放点难以集中、距离远、设施不完善,加之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造成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效果不佳。

全国政协委员余留芬

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余留芬递交了一份《关于支持贵州等西部省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中,她围绕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背景和困难,提出相关建议:

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费用池,严格专款专用,提升垃圾治理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设施和队伍,使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

加大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力度。切实加强环保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提高农民素质,普及环保知识,转变旧有思想观念,根除传统陋习,营造良好的乡村风气和氛围,培养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

积极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严格重诺履约,细化实化配套措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公益资本的加入积极性,同时积极刺激民间投资资本参与,引导其依法合规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

加大处理机制建设力度。根据实地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生产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城镇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对城镇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外的村庄,相对集中连片区域,推行相对集中治理模式,因地制宜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置方式,完善垃圾转运系统。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

标签: 人居环境 农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