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陕西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

来源: 中国发展网 时间: 2022-11-15 17:24:55


【资料图】

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在对城镇供水价格分类进行细化时,从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出发,将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学和幼儿、婴幼儿生活用水,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为鼓励和倡导社会节约用水,将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纳入特种用水范围,执行比居民、非居民类用水更高的价格。另外,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出现的价格、收费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实施细则》将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供水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由供水企业承担的“一户一表”改造、运营和维护费用,计入供水成本,不在基本水价外单列。

《实施细则》还结合供水行业体制、机制的变化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思路及相关要求,明确了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采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和调整水价,水价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于价格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当地人民政府要予以相应补偿。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以及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署及要求,《实施细则》对清理规范供水行业相关收费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除受用户委托开展的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外,供水企业不得滥用垄断地位收取供水开户费、接入费、增容费等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对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行为、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城镇供水监管体系起到积极的作用。下一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水平,促进城镇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