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复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包括成都西部片区等11个试验区
四川在线记者 宁宁
2月6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复函《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复函称,各有关省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分工,积极支持试验区探索创新,推动解决试验区遇到的困难问题,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加强改革授权,加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保障,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供给,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方案实施。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引导、监测评估和常态化沟通,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在本省份先行推广,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试验区内各市、县、区要强化改革试验的主体责任,将试验任务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
复函表示,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鼓励探索、包容审慎原则,统筹协调试验区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改革试验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进行重要事项改革授权,支持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对符合条件项目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和政策性信贷等资金保障,协调加强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需要加强重要政策支撑。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条件成熟时上升为全国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建立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年度评估、奖惩并举、有进有退、动态调整。
据此前报道,四川成都西部片区试验范围包括成都市温江区、郫都区、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面积约 7672 平方公里。
将试验重点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