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购房新措施:加强公积金贷款力度,医疗防疫人员享受补贴
四川在线记者 薛维睿
5月8日,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该措施就促进雨城区中心城区(不含草坝镇、多营镇,下同)房地产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雨城区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营商环境,提出12条实施意见。
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已通过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至40万元;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该措施还对医疗防疫人员及普通购房群体给予支持。措施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人员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含购买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人才房等定向销售的住房,下同),参与市内防疫一线工作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享受补贴的人员与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机构人员一致;参与援助湖北省防疫工作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每名人员享受一套补贴政策,夫妻双方都属于补贴范围的只享受一套补贴政策。
对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群众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为200元/平方米。
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产权车位的,每个产权车位给予车位销售价格4%的补贴,购买者申请享受补贴的车位最高限额2个,车位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策出台前实际销售价格。
另外,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自愿原则再对购房人员给予购房总价1%-2%的购房优惠。
该措施自2021年5月6日起施行,各县(区)可参考此措施制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