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4亿590人获刑!四川高院通报这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详情
四川高院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2月24日,四川高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办理工作情况。
该案是四川法院系统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分布广泛、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院查明,2018年以来,夏佳(在逃)、孙荣光(在逃)、夏涛(在逃)等人通过招聘、介绍等方式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在柬埔寨金边、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等地,以上述手法实施诈骗,共计骗取500余名被害人的金额逾1.4亿元。
四川高院供图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590名被告人中,582名构成诈骗罪、8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着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一审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2人,5-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229人,3-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32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13人,对所有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以招聘为由 组建跨国电诈集团
2018年以来,夏佳(在逃)、孙荣光(在逃)、夏涛(在逃)等人通过招聘、介绍等方式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
夏佳通过其在广州设立的广告公司,邀请、招募被告人折刚等人到该公司从事“广告推广”,通过设计制作网页,在网上推广股票等宣传方式吸纳“股民”信息,诱使有投资意愿的被害人加入由夏佳诈骗集团“业务部”创建的“杀猪盘”微信、QQ群。
该诈骗集团所谓的投资“老师”和“水军”们通过“话术”引诱被害者投资虚拟货币。最后制造“投资亏损”假象,当被害人整体大量“亏损”后,诈骗集团开始“割盘”,拒绝被害人提取资金,关闭平台,业务员全部交回工作手机,毁灭所有数据,最终侵吞被害人资金。该诈骗集团先后在中国广州、柬埔寨金边、波贝及菲律宾马尼拉等地设置诈骗窝点对中国大陆民众行骗。截至案发,查实被害人已逾500人,涉案金额高达1.4亿余元。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在柬埔寨金边、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等地,以上述手法实施诈骗,共计骗取500余名被害人的金额逾1.4亿元。其中,现已查实,柬埔寨金边骗取被害人10名,金额555万余元;柬埔寨波贝骗取被害人61名,金额4067万余元;中国广州骗取被害人384名,金额7269万余元;菲律宾马尼拉骗取被害人51名,金额2731万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刘金凤、李文姚经夏佳招聘,在广州设立的公司为诈骗集团担任会计和出纳。刘金凤在工作期间发现夏佳不会详细审核工资总额的细节,于是与李文姚合谋利用制作、审核工资表及发放工资的机会,虚报亲朋好友的银行卡为工资卡,骗取虚报的“工资”共计90万余元。
四川高院供图
590名被告人均获刑 共计计判处罚金6921.7万元
2021年,在四川高院的统筹协调下,达州、南充、广安、巴中、内江5市的20个基层法院分别受理了49件“5.09”专案系列诈骗案件。经过多次补诉、开庭审理,至2021年12月17日,20个基层法院已完成对49件共计590名被告人的一审宣判工作。
四川高院副院长秦海介绍,一审判决认定590名被告人中,582名构成诈骗罪、8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着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一审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2人,5-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229人,3-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32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13人,对所有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据悉,本案的一审判决,对绝大部分被告人判处的罚金都在5万元以上,最高的达到了60万元,全案累计判处罚金6921.7万元。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用于退赔被害人,全案共计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同时,对于在逃的首要分子,对其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以达到对诈骗集团“打财断血”的目的。
在发布会上,秦海还透露,四川法院高度重视电诈犯罪打击工作,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共计2347件7169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达1120人,罚金刑总金额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亿元。
法官提醒: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应当坚持“防”字当先,做到以下几点:
1.要广泛学习电信网络诈骗的防骗知识,增强防骗意识,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2.不轻信所谓海外、国际等“高端品牌”,他们往往打着“高端”的幌子,迷惑民众,让大家更不容易辨别其真伪,无法识破他们的骗局;
3.转账账户为私人账户且频繁更换账户的,均是诈骗;
4.在无法准确确认对方身份时,一律不汇款、不转账;
5.冷静思考、理性对待,不轻信、不慌张、不贪心、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