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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 绵阳市行政诉讼案件由一个法院集中管辖

来源: 川观新闻 时间: 2021-12-29 15:53:17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12月28日,绵阳市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记者从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从2022年1月1日起,在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并负责审查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五年来,绵阳市各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4875件,同比上升139.09%,妥善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而跨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司法审判区与行政管辖区的有限分离,优化整合行政审判资源的重大举措,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更有利于缓解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情绪,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属地管辖可能导致审判不公的质疑。

图片作者为付江

为什么会确定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呢?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前期根据绵阳各级区县法院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司法环境较好、队伍素质能力较强、群众诉讼相对方便等因素,最终确定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管辖全市辖区内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其他10个非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仍予保留,负责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在非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将提供宣传指引和释明材料,更好帮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当事人向非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的,立案窗口会引导其向管辖法院起诉,并帮助进行跨域立案、远程立案,或在收到起诉状后直接移送集中管辖法院。同时,依托建成后的24小时自助法院,当事人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打印判决书。另外,集中管辖法院还将通过到当地调查取证、巡回审判等方式,确保真正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前,已立案的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并负责执行。同时,有正当理由,不宜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可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其他非集中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标签: 绵阳市 行政诉讼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