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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⑫|换个角度看灾害 这项研究成果解构“天灾人祸”

来源: 川观新闻 时间: 2022-01-06 16:29:35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天灾往往伴随“人祸”。同样程度的自然灾难,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由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可能差异很大。例如,同为7.0级地震,发生在2010年的海地造成20余万人死亡,政府瘫痪、国家陷入危机;而发生在2013年的四川芦山,政府和社会协同救灾,并未造成大的社会冲击。

长久以来,对于天灾中的“人祸”研究大多数局部零散,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论体系指导,在灾害处置中“见子打子”,容易引发或加剧社会矛盾,引发公共危机。

基于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的国家重大需求,自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以来,四川大学校长助理、商学院院长徐玖平教授带领近百人研究团队,历时10余年,从经济、社会、管理、技术、政策等角度,对灾害社会风险进行系统化研究,完成《灾害社会风险治理系统工程》。

该专著日前获评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重新定义灾害

系统提出灾害社会风险理论

人类社会的灾害既包括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也包括火灾、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等人为灾害,还包括人为因素导致的自然灾害,比如人类过渡开垦土地,导致水土流失;无序开采导致的矿难等。

“无论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都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与以往灾害研究不同,徐玖平团队在《灾害社会风险治理系统工程》一书中对灾害的社会属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

徐玖平说,一直以来公众对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认识不够全面,往往更加强调灾害的自然属性而忽略了社会属性。其实,地震如果发生在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就不称其为灾害。只有作用在人类社会,破坏社会常规,带来死伤、损失甚至造成社会失序、动荡才是灾害。

《灾害社会风险治理系统工程》从社会风险的角度对灾害进行了再定义——灾害本身不是风险,它只是一个诱因,一方面可以导致新的社会矛盾和不和谐因素产生;另一方面也可能激发积压的社会矛盾,从而引发社会风险。

举例来说,地震后,通信设施受损,这是灾害产生的后果。但是如果决策者忽略了通讯问题,就可能触发社会风险,最直接的就是受灾群众信息无法传递出来,延误救援导致更大伤亡;还有可能因为了解不到灾区真实信息,谣言四散,引发舆情,激化社会矛盾。

理解了灾害的社会属性,就能帮我们更好地认识灾害,更加从容地应对灾害,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带来的社会风险。

在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范维澄看来,这本专著最独特的视角,就是着眼于灾害的社会属性,把灾害作为非常规要素加入到正常社会运作当中,建立灾害社会风险类别识别、程度评估、过程控制、动态优化的方法。“开辟了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研究新领域,对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科学化解风险

揭示灾害风险演化规律发出“中国声音”

灾害发生后,社会风险究竟是如何形成,并且作用人类社会的?

为了搞清灾害社会风险的演化规律,徐玖平团队拉长研究周期,以2008 年“5·12”汶川特大地震、2013 年“4·20”芦山地震、2011 年“3·11”东日本大地震作为重点研究案例,解读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同类型灾害,在社会风险状态上的不同、治理中的差异。同时,选择了2003 年SARS 事件、2008 年毒奶粉事件、2014年埃博拉病毒疫情、2015 年“4·25”尼泊尔地震等能突出表征灾害引发社会冲突、失序和失稳的综合案例,归纳经验、分析教训、提炼策略,为人类的灾害社会风险治理提供许多可供参考的应对策略和可行模式。

《灾害社会风险治理系统工程》一书中,将灾害社会风险演化规律总结为“一生成,三状态,一演化”。简单来说,灾害发生后,风险经过潜伏、积聚,形成社会冲突、社会失序、社会失稳三种状态,若控制不力、化解不成,迅速演变、升级,最终爆发社会危机。

要避免更严重的社会问题产生,在风险聚集的早期就要努力去化解。

就拿新冠疫情来说,疫情在武汉爆发之初,我国立即启动相关措施,全国各地医护力量支援湖北,最终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疫情快速得到了控制。

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中,很多可以从这套理论中找到对应点。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危急时刻和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徐玖平率领课题组,运用灾害社会风险治理系统工程的思路和方法,对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做出系统研究,提出合理建议,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围绕灾害社会风险研究,徐玖平团队已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了30余篇学术论文,在国际灾害社会风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领域,响亮地发出了“中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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