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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公众关注的案件,四川法院是如何让公平正义得以体现的?

来源: 川观新闻 时间: 2022-01-21 06:03:52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本庭宣布,唐路故意杀人案现在开庭,请双方代理律师出示证据进行举证……”不久前,“拉姆案”在阿坝州汶川县一审开庭。历经5小时的庭审,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唐路(即拉姆前夫)犯故意杀人罪并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拉姆案”的审判,只是去年全省法院巩固审判实质化、彰显司法公正的一个缩影。如何把公众关注的案件审好?如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法院主要负责人曾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到,要以“新”“实”“深”“固”为主线,高质量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切实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供图

落实庭前会议制度,让庭审更高效

在“拉姆案”开庭审理之前,为了更好地实现庭审实质化要求,阿坝中院的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认真细致审查,通过召开3次庭前会议,厘清了案件事实,归纳争议了焦点,从而让庭审更高效。

“为了推动庭审实质化由‘深’到‘固’,我们要求将程序性事项都集中到庭前会议进行处理。”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21年,四川全省法院采取了深化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发挥庭审确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关键作用。

不仅仅是老百姓关注的刑事案件,在面对重大恶性案件的时候,四川法检两院“两长”还同庭履职,为庭审实质化改革树立新标杆。

“本庭宣布,依法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处蒋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2021年3月25日下午,省法院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原审被告人蒋某某强奸、故意杀人、盗窃抗诉、上诉一案,四川法检两院“两长”均出庭履职。

针对该案,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争议焦点、庭审示证方式等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

“落实庭审实质化离不开控诉机关支持,四川法检两院‘两长’出庭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办理的蒋某某案,为高质量庭审实质化作为示范。”在省法院相关负责人看来,推动庭审实质化的由“深”到“固”,进一步有效地检验并强力倒逼了直接或间接参与庭审活动的各方规范其执法司法活动。

巩固 “四类人员”出庭作证,让“命案”办理更有质量

“下面请两位专家证人和鉴定人出庭,对案件所涉的抑郁症精神疾病的鉴定标准等专业性问题阐述专业意见……”近日,成都王某某故意杀害妻子一案开庭审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合议庭决定准予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严格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是庭审实质化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推动庭审实质化由“深”到“固”的重要举措,省法院专门与省检察院会签《关于命案中落实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命案”中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和侦查人员(“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一步明确应当出庭作证情形、通知出庭的程序、出庭人员的人身保护和经济补偿、证言采信规则等相关内容。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459人次,鉴定人出庭129人次,侦查人员出庭249人次,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35人次,采取多媒体示证案件数3510件。

以评选促提升,让法官专业素养得以精进

2021年12月9日,四川法院第六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作为“十佳庭审”的获奖代表华蓥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贺毳在发布会后表示,开好一次庭审就像建筑师修建一座房屋,需要精准筹划、精心构筑、精细打磨,也需要法官的“工匠精神”。特别是,一定要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地落实。

庭审现场,既是公平正义的裁决之地,也是法官素养的体现之所。在2021年年初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省法院的主要负责人提出,全省法院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着力加强反分维稳、扫黑除恶、保护民生、环资审判,筑牢安全稳定基础。

在2021年中,全省法院开展“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评选促提升,法官专业素能进一步精进。除了开展评选活动,在过去一年,省法院还不断总结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成效,推广庭审实质化改革优秀经验,编写《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动态专刊》48期135余篇,进一步巩固“证据举证质证在法庭,裁判理由在法庭,说理在法庭,发表辩论在法庭”的实质化要求,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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