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过程图像抓拍!四川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2月1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进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四川省将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为确保培训真实,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将进行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
图为四川省人社厅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资料图片,四川省人社厅提供)
针对性培训,严禁不同对象培训“一锅煮”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将通过三年时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以下简称“包保责任人”)等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培训对象为: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下同),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培训对象具有多种身份的,优先按包保责任人的要求培训,不重复实施培训。
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分别制定培训大纲。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互动研讨和实操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内容要及时转化为数字档案并录入系统。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线下培训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线下培训班不超过80人。 同一班次原则上只应有同一类型的人员,严禁不同对象培训“一锅煮”。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培训32学时,其中线下至少22学时。一线班组长应当培训48学时,其中线下至少32学时(至少包括实训类课程16学时);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可酌情决定对工艺相对简单、危险性相对较小的油库、涂料等经营、使用企业一线班组长简化培训内容,培训24学时,其中线下16学时(至少包括实训类课程8学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学时分别参照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班组长,并在线下学时中分别包含至少8学时、12学时、12学时的重大危险源相关培训内容。
考教分离,考试不合格或被调整工作岗位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培训任务分三年安排,其中2022年培训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并理顺相关工作机制和项目实施程序;2023年开展大规模培训,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总结形成常态化机制。新入职或转岗人员优先安排培训。
提升培训工程实行实名管理。四川应急厅依托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实名管理系统。各地要严把培训机构、培训实施方案和授课专家条件能力关,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训设备配备等基础能力建设成本以及培训场租、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严防低价竞争。
各地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和教师的监督管理,在日常抽查检查和项目验收时提出评估意见,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培训效果差的培训机构和教师,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
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学员持培训合格证明可减免相应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学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受理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或换发申请时予以认可。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由县级或化工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向企业提出调整该人员岗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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