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珍稀特有鱼类 川渝滇黔四省市拟建立保护联盟-天天新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王培哲
“组建川渝滇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保护联盟。”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上,省林草局主要负责人在介绍今年的重点工作时,提到一个新计划。
(资料图)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涉及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四省市,面积超3万公顷。其中,四川段面积近2万公顷,有长江鲟、胭脂鱼、圆口铜鱼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和长江上游特有鱼类80余种。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四省市保护联盟的组建工作已经启动,正在研究具体方案。四川在线记者从宜宾、泸州的多个保护管理站了解到,两地已经在探索跨区域合作,取得了一些成果。
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正在没收钓鱼工具。 泸州市林竹局供图
现状:多个区县探索开展跨省联合巡护
梳理自然保护区内的“任务表”,禁捕退捕、生态修复、调查监测是主要内容,开展这些工作,跨部门协作是关键。
泸州市林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自然保护区巡护时,通常由农业部门牵头,公安和渔政部门负责执法,林草部门主要负责河道两岸生态修复、环境调查监测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虽然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为林草部门,但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的“话语权”都很重。
上下游、江两岸的协同保护,也是四川省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的重点工作。
泸州市合江县,地处长江干流和赤水河交汇处,毗邻贵州省赤水市,是四川省最早试点自然保护区跨省联合巡护的地区之一。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江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站开展巡护工作。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泸州市合江县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巡护员们正在为2月的联合巡护做准备。与贵州省赤水市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共同开展的联合巡护,由两地农业部门牵头,围绕赤水河流域展开,主要打击偷捕活动,也会对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及生物多样性开展检查。
从联合巡护的成果来看,2021年至今,自然保护区属地范围内,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宜宾、泸州13个区(县)正在探索开展的联合巡护工作,一方面提高了巡护的效率,实现了覆盖水下、水上、两岸的立体式管理,震慑了非法捕捞等行为;另一方面,也为交流学习执法经验提供了平台,对于提升保护能力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方向:充实一线能力,加强跨地区交流
为巩固既有保护成果,进一步提高保护成效,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推动建设的自然保护区保护联盟,将从充实一线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跨地区经验交流等方面着手。
具体如何建设?
充实一线能力方面,泸州市合江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提出,希望完善机构配置,加强巡护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补充一线巡护设施装备。
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开展夜间巡护工作。 泸州市林竹局供图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由于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在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较高,涉及的区位和生境较为复杂,水上巡护执法必需的趸船和执法船(艇)等专用设施设备确实需要尽快补齐。
此外,目前不少保护区管理站设立在其他业务科室,下一步四川省将积极协调各个部门,推动单独设立保护单位,提高监管专业性,同时争取项目资金,提高一线巡护人员数量和装备水平。
跨地区经验交流方面,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四川在线记者,今年将积极联系重庆、云南、贵州三个省市,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护和联席会议机制,提高跨省市执法能力。“目前在宜宾、泸州开展的跨省联合巡护活动,已经积累了一部分经验。下一步,要明确联合巡护的办法和机制,形成常态化共抓共管的局面。”
长期关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资源保护,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宋昭彬认为,建立保护联盟的出发点仍然应该围绕“保护”展开,可以参考大熊猫国家公园的跨省保护案例,从巡护、执法、司法等方面出发,建立多层次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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