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传达学习2021年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2021年6月15日,自治区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2021年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林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显阳主持会议,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处室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发表重要讲话,作出强调“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大论断,提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重要要求,这是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最高褒奖、最高要求和巨大鼓舞。林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论断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总结好、运用好、发展好林业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回报总书记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落实党组(党委)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专题学习和调查研究,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与各级民宗部门的沟通交流、对接联系,深入持久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合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营造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推动构建民族工作支持体系。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科技支持力度,推进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县开展县庆活动,提升定点帮扶村工作质效。注重在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融入林业改革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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